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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MPA:2023年上半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论文答辩通知

各位参加答辩的同学:

2023年上半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论文答辩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

2023年5月20日、5月21日,广州市番禺大学城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楼。请步行或使用共享单车入校,私家车不能入校,进入校门请出示校园卡。

二、答辩分组

详见“2023年上半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1)。

三、答辩程序

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为30分钟。学生需自带自用的论文并提前20分钟(上午和下午第1位学生提早10分钟)在答辩室外等候。答辩秘书将在上一位学生答辩结束后,邀请下一位学生进入答辩室。

答辩学生进入答辩室后,将身份证或校园卡提供给答辩秘书进行身份验证。

身份核对完成后,答辩秘书开始计时,答辩开始。

1.答辩人起立,宣读《论文原创性声明》(约1分钟)。

2.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9分钟)。主要陈述论文的研究问题、研究方法、主要观点、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学位申请人需针对论文评阅书中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情况逐条向答辩委员会做出说明。本环节可按需使用PPT。如需使用,请使用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 2019及以下版本制作,幻灯片大小请设置为宽屏(16:9),内容不能出现答辩人与导师的姓名。请于5月19日中午12:00前填写以下2023年上半年MPA答辩PPT信息提交问卷https://www.wjx.cn/vm/exNqDfA.aspx#,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交、更改或替换。

3.答辩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即问即答,不作另行准备(约20分钟)。

4.本组当天全部学生答辩完毕后,休会;答辩委员进行不记名投票表决。

5.复会。答辩人起立,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宣布答辩结果(不公布表决票)。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人注意事项

1.建议穿着正装。

2.自带自用的论文并提前20分钟(上午和下午第1位学生提早10分钟)在答辩室外等候。

3.进入答辩室请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校园卡)。

4.匿名答辩。答辩时,严禁介绍任何与论文无关的内容,尤其是本人及导师的信息。

5.答辩结果将在当天一组所有学生答辩完毕、答辩委员投票表决后,由答辩主席现场向该组学生公布。

6.通过答辩的学生向答辩秘书领回答辩委员签名后的论文扉页。如答辩委员建议修改论文题目,经导师认可后,请立即自行打印一张扉页,交MPA教育中心转给答辩委员签名,避免日后答辩人需另行联系答辩委员。

7.为方便起见,建议学生提前打印好“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一式三份,答辩当天请导师签名。

8.每位学生在学习年限内共有2次答辩机会。未通过本次答辩的学生必须在1年内申请第2次答辩,否则将失去申请答辩的资格。已经是第2次答辩的同学,本次答辩为最后答辩机会。

五、材料领取

1.答辩通过(含毕业论文答辩通过)的学生需于答辩当日前往MPA教育中心(D101室)领取并填写《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5月29日中午12:00前填写2023年上半年MPA毕业生档案材料寄送信息收集问卷https://www.wjx.top/vm/m7Jr0U4.aspx#

2.注意事项:

1)《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班级鉴定”栏由同学相互填写、签名。学生需请导师填写表中“导师对毕业生意见”栏目并签名。本次答辩前已获毕业证书的同学无需再次领取和填写。

2)表格必须用黑色笔(非圆珠笔)填写,贴好照片(小一寸1张,底色不限);

3)请于5月29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已填写完成的《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与修改后的纸质版论文定稿一起交至东校园政务学院楼D101室。

六、答辩后材料提交要求

通过答辩的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后,请于5月29日(周一)中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清单见附件2)

1.电子版资料,请使用同一封邮件,发送至sysumpa2014@126.com,邮件主题请以“1921****张三答辩后材料”命名。

(1)提交供图书馆存档的学位论文PDF版及其他文档。

中山大学各院(系、所、中心)硕士、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必须按规定向学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印刷版。所有论文仅作为图书馆保存、服务和上级单位抽查所用,不向任何数据库商提供。图书馆在收到学院统一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后,届时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离校系统中完成相关手续的审批。相关提交方式和内容如下:

文件1:《中山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提交表》(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doc)(见附件3)

文件2:学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论文最终定稿PDF版(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PDF)

论文定稿包括:印刷版论文封面、扉页(答辩组签名页)、原创性声明签名页、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封底等完整内容,并且页面顺序与印刷版定稿完全一致。其中,扉页、原创性声明签名页均须扫描合并至学位论文电子版。

论文最终定稿的电子版不需匿名,同时用于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

文件3:《学位论文电子版与印刷版一致性承诺书》(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版本一致性承诺书.PDF) (见附件4)

请打印《学位论文电子版与印刷版一致性承诺书》,经作者本人及导师签字后,扫描为单独的PDF文件。

(2)提交《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专委会)》PDF版,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专委会).pdf(见附件5)

2.纸质版论文定稿及相关材料请寄送至中心,包括:

1)论文最终定稿的纸质版本。

用封面装订好的纸质版用于学院及图书馆存档。共需提交3本,具体要求如下:

A.前期空缺的内容除“分类号”不填外,其余包括“学位申请人”、“导师姓名及职称”、“编号(写学号)”均需打印完整;

B.封面中缝除论文题目外,还需打印作者姓名;

C.答辩委员签字后的扉页复印3份,需分别装订入3本论文中;

D.“原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需经个人及导师签字后装订进论文定稿。

E.请各位同学留意,答辩后提交的论文将在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上讨论,因时间紧迫,请各位同学务必提交经导师签字的“使用授权声明”。

F.如有“后记”、“致谢”,一并装订入论文中。

2)论文中、英文摘要的纸质版,单独打印,各提交1份,用于放入每位同学的学位档案。

3)经答辩委员签字后的扉页原件请勿装订入论文,需单独提交。

4)经导师签名的《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专委会)》。

5)已填写完成的《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七、论文题目修改

若有需要修改论文题的学生(经导师同意后)需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gms.sysu.edu.cn/)修改相关信息(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八、证书发放

通过本次答辩的学生领取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时间预计为2023年6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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