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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湘潭大学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 202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436 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494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37 人,其中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71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条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 下同)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 2022 年 12 月以前, 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 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 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时,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 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六)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 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 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于初试成绩公布后, 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 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 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

第四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 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 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 内, 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 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 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 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 2024 年共有 8 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具体为 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 、035200 社会工作、 085500 机械、085900 土木水利、125100 工商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125400 旅游管理。

第五条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并按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月 24日至 9 月 27 日为(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和准考。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询

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3年11月4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yzb@xtu.edu.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 等材料,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 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 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 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 等材料, 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 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 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 ,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六条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 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 年 12 月 24 至 12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30~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6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125200 公共管理为全国统一命题。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1-英语(一)、202-俄语、203- 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 、302-数学(二) 、303-数学(三)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 小时。

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初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

3.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复试方案。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报考的考生, 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科目:①004009 思想政治理论

第七条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要求: 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执行。

第八条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 成绩, 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 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 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九条学习年限及学费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 3 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 ,学习年限 3-5 年;学费18000元/年(参考往年),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不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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